关于开展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专项跟踪督查的通知

网站首页    教育督导    督导公告    关于开展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专项跟踪督查的通知

当前位置:

xmlns="http://www.w3.org/1999/xhtml">>>

关于开展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专项跟踪督查的通知

各中小学(含民办):

为进一步贯彻省、市、区减负精神的落实,解决好中小学生课业负担过重的问题,切实规范办学行为,提升学校品质,上半年,对全区中小学校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,下半年将开展此项工作的跟踪督查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督查内容

1.控制课外作业总量。建立以班主任和年级组长为核心的作业统筹机制。小学低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。按中等水平学生完成时间计算,小学中高年级每天书面家庭作业总量不超过1小时,初中每天书面家庭作业总量不超过1.5小时。

2.合理安排作息时间。严格执行作息时间安排,控制学生在校活动总量。学生每天在校教育教学活动的时间,小学不超过6小时,初中不超过7小时。确保学生每天至少1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。

3.提高教学与作业效度。落实“减负增效”要求。倡导启发式、讨论式教学,加强学法指导,提升学生学习能力。教学任务做到堂堂清、日日清、周周清。加强“有效作业”的研究,推进“分层作业”和“作业超市”等作业布置形式的探索。

二、督查程序与时间

1.学校自查。学校对照相关文件认真进行自查,整理相关档案材料,自查时间:2017年11月6日—20日。

2.区级督查。在学校自查的基础上,由区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检查组对所辖中小学进行随机督查,督查时间:2017年11月20日——12月15日。

三、有关要求

1、各中小学校要正确认识规范办学行为的目的和意义,要以此次专项督查为契机,对照相关文件精神自查自纠,查漏补缺,整改提高,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,不断提升学校品质。

2、区政府教育督导部门要采取查看资料、召开座谈会、电话(或实地)访谈、问卷调查等多种形式,认真组织检查。尤其要加强对热点学校与问题反映较多的学校的检查,精准把握区域内学生课业负担情况,坚决纠正或查处违规行为。要充分发挥责任区挂牌督学作用,探索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有效办法,加大管理力度,建立长效机制,全面推进学校管理的规范化与标准化。

梁溪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

2017年11月1日


2019年3月25日 17:57
浏览量:0

导航栏目